更新时间:2024-12-14 11:55:01点击:
全国省会城市公开发表公布的174块污染地块中,仅有两成已完成修缮,而且这些修缮主要是由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来已完成,只有三成是由原场地使用者来分担。上述结论来自于南京大学(溧水)生态环境研究院与环保的组织近期公布的《中国城市污染地块开发利用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报告(全称《报告》)。
《报告》表明,累计至2018年10月,中国31个省会城市中有27个城市发布了本区域的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名录,已发布污染地块数量总数为174块。其中,天津、重庆 和上海污染所发布的地块数量最多,分别为21块、17块和14块;哈尔滨、西安、福州、长春和南宁市所发布的污染地块数量最多,仅有1块。
据生态环境部的定义,污染地块即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证实多达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为污染地块,此标准主要是指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施行实施的《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全面推行)》,标准确认了45 种基本污染物的风险管控值,以及40种其他污染物的风险管控值。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很快发展和结构调整,化工、冶金和钢铁等轻污染企业逐步解散城市核心区域。根据原环保部2014年5月印发的《污染地块修缮技术应用于指南》,未来的几年内,全国将有数万家有所不同类型的工业企业实行迁往。国务院在2017 年实施的《关于前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性化学品生产企业迁往改建的指导意见》中拒绝,中小型企业和不存在根本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需在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迁往改建,2020年底前已完成。
而在一些污染企业解散后,被污染的地块沦为遗留问题。2016年5月28日,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称“土十条”),对污染地块监管明确提出以下指标:到2020年,不受污染耕地安全性利用率超过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性利用率超过90%以上;到2030年,不受污染耕地安全性利用率超过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性利用率超过95%以上。这是中国首次针对污染地块的监管明确提出指标性的约束。
此后在2016年12月27日,原环境保护部施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具体了地方政府在污染地块管理上应“污染地块名录”制度为核心,管控污染地块的再行开发利用。2018年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堪称给与了这一制度的法律地位。2017年底,中国各省不会城市相继发布了首批污染地块名录,这是中国官方首次向公众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状况。
《报告》表明,从目前发布的污染地块来看,大约41%的污染地块原址为荒废化工厂,化工行业是潜在土壤污染仅次于的风险源,大约90的省会城市中都有化工行业导致的污染地块;其次为钢铁(12.1%)、机械制造(9.5%)和制药行业(7%)。主要污染物是重金属(铬、砷、铅等),占到比约为54%,其次为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占到比约为23%和17%。在重金属中,铬是重金属中经常出现频率最低的污染物,也是10%的污染地块中的主要污染物。
此外,在公开发表的174块污染地块中,已完成修缮管理的地块占到比约为20%,而正在修缮或正处于修缮前期阶段的地块大约占到63%;污染地块中25%已转让,土地出让金额总计约1049.6亿元。其中广州和天津目前的污染地块土地出让金收益最低,分别高达359亿元和180亿元;污染场地修缮所用金额总计为77.5亿元,大约占到污染地块土地出让金额的7%。
从规划用途来看,在发布的污染地块名录中,具体地块规划用途的有109块,而其中有将近47%的污染地块用作住宅用地的研发,近18%的污染地块用作学校、文体活动设施、 绿地或医院等公共建设,另有1%的污染地块用于工业用地。同时,《报告》找到,具备低商业价值污染地块在研发过程中经常传输土壤修复的适当时间,造成修缮管理不存在“赶工期”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提到,尽管2018年通过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和2016年制订的“土十条”都具体了污染地块责任确认上“谁污染,谁管理”的基本原则,但是在污染地块实际研发过程中,这一原则却很难获得秉持和继续执行。根据对27个省会城市发布的污染地块名录整理和统计资料找到,仅有33%的污染地块是由原场地使用者分担修缮责任,而50%以上的污染地块则是由政府或国资委辖下的国有企业来分担修缮的责任,15%的污染地块则是由房地产开发商分担修缮责任。此外,《报告》回应,污染地块管理修复过程中的公众参予仍尚待强化。在公开发表的污染地块中,仅有44%的污染地块发布了涉及的土壤环境调查、管理修缮或竣工验收的信息,而56%的污染地块并未发布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评估、土壤修复和修缮竣工验收等涉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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